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0067706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提供全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資訊平臺及研習 紀錄電子化等服務,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維運全 教網;因應新學期將至,請貴校(園)配合辦理下列事 項:
(一)請各學校業務帳號承辦人至全教網 (https://inservice.edu.tw)進行校內教師資料及業 務帳號之更新與維護。
(二)校內教師資料更新
1、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之教師,如有基本資料或服務 單位異動,請依下列方式辦理:
(1)更新教師任教科目或職稱等基本資料之操作,請詳 見附件說明。
(2)使用「教師資料登錄」功能,可更新新進教師之服 務單位。
(3)透過「本單位教師帳號管理」之「離職/轉校/退 休」功能,可將教師轉出學校。
2、另自114年8月1日起,全教網將於「教師資料登錄」與 「教師個人帳號」等項目,新增外籍教師統一證號之 辨識與驗證機制,屆時學校可依前述方式於全教網自 行建置外籍教師資料,並協助其帳號申請及異動管 理。
3、幼兒園教師如有服務單位異動,請至「全國教保資訊 網填報系統」(https://ap.ece.moe.edu.tw)完成資 料更新;全教網每日凌晨定時依該系統資料(不包含 異動待審資料),自動同步更新教師與服務園所資 訊。
4、本市教師如有服務單位異動,請至「臺北市教師研習 網」(https://insc.tp.edu.tw/index/DefBod. aspx)更新資料;全教網每日凌晨定時依該系統提供 之資訊,自動同步更新臺北市教師資料。
5、教師若以「教育體系單一簽入服務」帳號漫遊登入全 教網,系統將依當下資料,自動更新其服務學校資 訊,爰為確保資料正確,請同步更新縣市內教務系統 中之教師資料。
(三)校內業務帳號維護:
1、各校應至少設有1位[總負責人]業務帳號,負責管理 全校之業務與教師帳號;該帳號之啟用、權限異動或 刪除,請向本局申請。
2、業務帳號屬個人資料,不得交接或沿用,新任承辦人 應重新申請業務帳號,由校內[總負責人]協助啟 用;已不具相關業務權責之原(舊)業務帳號承辦 人,請確認其所有課程處理狀態皆為「名單確認通 過」後,方可由校內[總負責人]協助刪除。
3、各教育階段業務帳號類別與管理權責,請詳見附件說 明。
三、本局將利用全教網區管中心「業務說明」欄位公告相關事 項,請各校逕行上網確認。
四、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全教網團隊,電 話:(07)7258600,信箱:inservice@mail.nknu.edu. tw。
五、檢附教育部公函、各級學校業務帳號類別說明及教師基本 資料更新說明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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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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