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臺北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
發文字號:府授人考字第1140142675號
主旨: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(以下簡稱人 力學院)函送該學院114年11月份預定開辦訓練班期一 案,請依名額分配表足額派訓及轉知同仁「自由報名班 別」相關訊息,並於114年9月30日(星期二)前依說明三 完成線上報名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人力學院114年9月5日人發綜字第1140300988號函及該 學院114年度訓練計畫需求調查案(本府113年10月24日府 授人考字第1133009606號函計達)辦理。
二、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,請轉知參訓學員下列事項: (一)報到作業及滿意度問卷填答: 1、報到作業採行動載具QR Code掃描及身分證刷卡雙軌 制。2、各班期「滿意度問卷」以行動載具掃描班期資訊QR Code或登入「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」系統填答。 3、參訓詳細內容人力學院各訓練班期承辦人將於研習通 知另行敘明。 (二)講義無紙化措施:部分班別不再提供紙本講義,請於開 訓前3天至人力學院全球資訊網或班期資訊QR Code連結 網址下載課程講義,並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,講義僅 提供當期課程使用,不得任意轉載利用。
三、旨揭訓練班期之報名作業注意事項如下: (一)請獲配參訓名額之機關依名額分配表於114年9月30日 (星期二)前至人力學院「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」 (網址:https://service.hrd.gov.tw/)「訓練承辦人 專區」之「機關薦送報名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,並依下 列說明辦理: 1、務必預先告知參訓學員課程相關資訊,並填列參訓學 員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,俾利掌握各項研習訊 息。 2、人力學院年度訓練計畫比照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 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」規範,其適用對象 為依法任用、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,及依法聘任、聘 用及僱用人員與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,惟教職人員 僅限兼任行政職務者。 3、為有效使用有限訓練資源,請依名額分配表足額派員 參訓,並請預列遞補學員名冊,以因應已薦送學員未 能參訓時辦理遞補。另人力學院將每月檢送學員請假 及未到訓名單通知各主管機關,本府將據以函知學員 之服務機關;學員如未能到訓時(含自由報名),請 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更換人員或寄送未到訓通知單予該 學院各訓練班期承辦人;如需請假,請學員依規定辦 理請假手續。 4、請依該訓練班期所定參訓對象辦理審核及薦送,確實 核對學員之身分證字號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服務機 關、職稱、職等、學歷、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 相關資料,俾利調訓作業之正確性及研習通知之送 達。
四、有關人力學院開辦之11月自由報名班別為「標竿學習獲選 案例發表會」(臺北院區),請轉知有意願之同仁先經機 關主管同意後,自行至人力學院全球資訊網(網址: https://www.hrd.gov.tw/)「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」,以 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號密碼登入後,由「學員個人專區」 之「學員個人報名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,相關操作說明如 附件。
五、有關遠距同步課程部分,人力學院建議服務機關比照實體 課程並衡酌學習實際需要核給學員公假,建議如下: (一)當天課程終身學習時數在3小時(含)以內者,建議核給 半天(含)以內公假。 (二)當天課程終身學習時數超過3小時者,建議核給公假至多 1天。 (三)仍請服務機關得考量個案研習內容、地點與服務機關路 程時間,彈性衡酌核給公假時數。 2
六、若有旨揭訓練班期其他班務事項疑問,請逕洽各該班期承 辦人;如有系統操作問題,請參考系統登入頁面之「系統 操作說明」檔案,或洽人力學院數位學習組林如崧,聯絡 電話:049-2332131分機74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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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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