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4月9日
發文字號:北市訓教字第1153001773號
主旨:本處115年度辦理「常用稅法實務研習班」,歡迎貴機關 踴躍派員參加,並於115年(以下同)5月11日(星期一) 前完成報名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本府115年度公務人才培育發展計畫辦理。
二、研習目標:使本府同仁瞭解稅務法規內涵,提升財稅規劃 知能。
三、研習對象:本府各機關人員。
四、研習日期:5月25日(星期一)。
五、研習內容:綜所稅新制介紹、報稅應注意事項與綜所稅節 稅規劃、購置不動產與父母資助子女購屋之稅務議題、不 動產節稅規劃、遺產稅與贈與稅課稅規定、財產移轉節稅 規劃等,課程表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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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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